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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评动态】办学能力评价应知应会——教师篇(系列一:认知篇·评价认知与总体框架)

发布人: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0日 14:55   浏览次数:

1.我校的测评时间

我校将于20261117-19日(教学周第12周的周二、周三、周四)接受湖北省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现场考察。

2.什么是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其核心构成是什么?

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统一部署,对高等职业学校组织实施的一次全面、系统的质量体检与发展把脉。它并非单一活动,而是一个由办学条件监测教学工作评估两部分构成的有机整体。前者聚焦于校园、师资、设备、经费等办学的硬实力与基础保障,确保学校守住办学底线;后者则深入专业、课程、教学、教材、实习实训等内涵建设的软实力,引导学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二者协同发力,共同推动学校实现以评定向、以评促建、以评督改、提质增强的总体目标。

3.本次办学能力评价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是什么?

指导思想上,本次评价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核心目标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锚定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基本原则包括四项:一是坚持立德树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与工匠精神培育,注重三全育人、五育并举,将思政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多元成长;二是坚持分类指导,依据学校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及办学能力关键要素建设实际,科学设置评价标准,引导学校发挥优势、差异化发展;三是坚持质量导向,监测守底线、摸家底,评估强内涵、保质量,整改补短板、促发展,通过评价推动学校加大办学投入、提升办学水平、激发办学活力、增强服务效能;四是坚持方法创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科学评价、靶向评价,减轻学校负担,提升评价效能。

4.本次办学能力评价的工作目标是什么?我校按什么标准参评?

本次评价的工作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高等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为目标,坚持以评定向、以评促建、以评督改、提质增强,推动学校办学条件托底、改善、提升,促进教育教学深化改革,引导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以适配湖北新质生产力成长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我校作为省级双高计划立项建设院校,根据省教育厅文件(鄂教职成〔20261号)要求,按A类学校标准参评,A类通过条件为:办学条件监测基本监测点达成数≥19个(达标率高于75%),教学工作评估观测点达成数≥28个(达标率高于80%),全校上下须对标A类标准,高标准做好迎评准备。

5.办学能力评价的结果将如何应用?与学校未来发展有何关联?

评价结果绝非一评了之,而是与学校的发展紧密挂钩,形成强有力的导向和约束。教育行政部门明确将评价结果和整改情况纳入增值性评价考核体系,并直接与专业设置、项目经费支持、招生计划分配等关键发展资源配置联动。对于办学规范缺失、办学条件不达标等问题突出的学校,省教育厅将依规采取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限制申报教育教学建设项目等措施。因此,评价结果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办学声誉、生存空间和长远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力争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6.学校为迎接本次评价做了怎样的顶层设计和组织保障?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已将评价工作确立为中心任务。学校成立了由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的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与决策。下设办学能力评价办公室及6专项工作小组。形成校领导顶层设计、专项组专项攻坚、办公室协调落实的三级工作机制,确保了评建工作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推进有力,为打赢评建攻坚战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7.本次评价的整体工作流程是如何安排的?

评价工作遵循学校自评、专家评价、结论审定、评估整改的程序,是环环相扣的系统工程。首先是学校申请与自评阶段,需对照标准全面自查自建,形成详实自评报告;其次是专家评估阶段,包括线上审阅上报材料和为期三天的进校现场考察,考察通过深度访谈、走访听课、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随后专家组离校形成结论建议,由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反馈;最后是整改阶段,学校需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方案,通过待复评学校有一年集中整改期,暂缓通过学校有两年整改期,整改期满后提交报告并可能接受核查,确保评价实效。

8.在评价过程中,学校需要准备和提交哪些核心材料?

学校需要准备的材料体系完整、各有侧重。核心材料包括两大报告,一是《学校办学条件监测自评报告》,主要依托状态数据平台,以大量数据表格呈现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情况;二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估自评报告》,以定性分析为主,重点阐述学校在专业、课程、教材、师资、实习实训、特色创新等方面的建设思路、举措、成效与反思。此外,还需提供支撑上述报告的佐证材料索引、专家进校考察所需的案头材料,所有材料均要求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9.专家组进校现场考察通常会采用哪些方式?

专家组进驻学校现场考察活动分为9个环节,具体方式多样,旨在全面、真实了解学校状况。首先召开汇报会,听取学校汇报并明确考察要求;随后分组深度查阅支撑材料和原始教学档案;随机随堂听课以直观感受课堂教学实况;听取专业剖析汇报,考察教学关键要素建设在专业层面的实施情况与成效;组织多场座谈与个别访谈(覆盖学校领导、管理人员、教师、在校生、毕业生及企业代表);实地考察校园环境、实训基地、宿舍食堂等设施;最后通过集中评议形成意见并反馈。这些方式相互印证,确保评估结论客观公正。

10.评价工作结束后,学校是否还需要继续相关工作?

专家离校并不意味着评价工作的结束,恰恰是新一轮建设与改进的开始。根据规定,评价结论发布后,学校须在30日内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通过待复评学校有一年集中整改期,暂缓通过学校有两年整改期,整改期满后需提交整改报告,还可能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整改核查。这是评价-反馈-改进-再评价的闭环过程,旨在建立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11.全校师生应以怎样的心态正确看待和迎接本次评价? 

全体师生员工应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认识到评价事关学校发展和个人成长,真正做到人人关心评价、人人参与评价、人人贡献评价。我们要以平常心对待评价工作,将评建工作融入日常教学、管理和学习之中,不必弄虚作假,无需突击应付评价是对平时工作与学习状态的真实检验。更重要的是,秉持以评促建心态,将评价视为查找问题、自我提升的宝贵机会,通过全员参与凝聚合力,共同推动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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