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负责学校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制(修)订并贯彻执行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制订并落实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规划,负责专业申报、调整与撤销、重点专业评审和推荐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制(修)订与实施工作;
3.负责学校教学资源调配和教学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常规和专项教学检查,督促教学单位落实学校有关教学制度,组织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
4.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推进工学结合课程开发与实施,开展教学经验交流、教学改革与研究活动,组织各级各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建设、验收,负责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及推荐工作;
5.负责组织建设教学资源库,拟订教材建设规划,组织校本教(学)材立项、印制及精品教(学)材评选和推荐工作;
6.负责学校实训基地建设规划、教学设施设备采购立项论证评审工作,督查实训基地日常运行;统筹学校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及学生顶岗实习的统筹管理;
7.负责指导、组织全校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活动,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8.负责全校考务工作,组织省级以上考试工作,监督考风考纪,进行成绩管理和违纪处理;
9.负责教学单位教学工作量核算及协助做好教学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10.负责各类教学指标统计,负责组织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上报;
11.负责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教材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日常工作;
12.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13.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